废油桶、化工桶处置不当,十人受罚

2024-07-19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在执法中发现,狮山镇官窑小榄及大圃马东村内存在两家无牌无证的违法拆解废油桶加工场。在初步确定情况后,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一举捣毁了这两家“黑工场”。

现场检查时,加工场正从事加工生产。经查,两家加工场均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违法对废油桶、化工桶进行清洗、拆解,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未依法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厂房内遍布油污,气味浓烈,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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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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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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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现场

针对违法加工场的犯罪事实,执法人员迅速固定证据,并由环保警察现场带走10人进行调查。

生态环境部门表示,这家加工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涉嫌犯罪,根据法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国法律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们要经营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合法经营废机油、废电瓶等,需要办些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呢?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个是最关键的证,目前受新环保法的影响,此证含金量大幅提升,但是已经很难办了,据悉部分地区已经停办。
那么我们来看看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2)《某某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
(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
(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账登记式样;
(9)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0)其它相关资料。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第四条【基本定位】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3、营业执照、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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